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深度思考:应该怎样见义勇为?
大家好,我是地球村公民,又回来了。
这几天,唐山烧烤店暴力事件震撼人心。在繁华的市中心,黑社会暴徒竟然长时间肆无忌惮疯狂殴打折磨一名女子,举世震惊。
唐山上一次成为举世关注的焦点还是1976年的7·28唐山大地震。当年只有官媒轻描淡写报道灾情,三年后媒体才被允许报道地震死亡人数。这一次,警方开始只当做一般打架处理,犯罪分子全逍遥法外。直到有正义人士把视频发到网上引爆舆论海啸,当地警方才迅速出击把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最终案件由河北省公安厅指定廊坊警方侦办。
该事件有两大爆点:公安竟然没有及时抓人;暴力现场共有十多位男性,眼睁睁看着一位女性被暴打和折磨,除施暴方外,竟然没有一位男性上前说哪怕一个字。
唐山官方决定,从6月12日起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雷霆风暴”行动。
几天下来,唐山突然冒出大量市民(也有外地的)在网上手持身份证实名举报各种“黑社会保护伞”之类。另外大量市民前往公安局递交材料反映历史积累的问题,以致于要排四个小时的长队。后来市公安局开通二三十个接待窗口才得以缓解。
看过现场视频的,很多人感叹只有女孩帮女孩。
有人感叹见义勇为越来越稀缺。
也出现一些过于激烈的性别对立的评论。
演员张雨绮忍不住吐槽××男人,被平台删帖。
某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的一位大三学生发朋友圈称,那些人只不过是运气不好,视频被发到网上,如果是他喝高了也会差不多举动,受害的女孩应该反思为什么是她中奖。结果被学校警告处分。
有些人则直接了当说那些女孩是社会女、活该被打。有些这类号被禁言。
一些著名“爱国”大V,有的认为是互殴,有的认为网络舆论是为了流量。
如果要是他们掌管互联网,互联网舆论会不会全部要被他们封杀?
回到暴力事件的开头:
绿衣男(陈继志)进门时非常无礼注视黑衣黄发女达4秒之久,其异常举动引起白衣女子的警惕。绿衣男到前台(向老板)打招呼:把那女的怼外面C,随后返回:
①绿衣男用左手摸受害女子的后背靠腰部,
女子说:“干嘛”,并推开对方的手,
②歹徒说:C你,
女子说:有病吧你呀!
③绿衣男用左手打女子的右脸被女子用手挡住,
女子说:“滚开”,
④绿衣男用右手(拳头还是巴掌)狠命击打女子的左脸。
受害女子用酒瓶击打歹徒(耳边),未击中,酒瓶落地
黑衣黄发女子拎起酒瓶击中歹徒后脑,酒瓶击碎。
绿衣男连续四次对受害女子发起毫理由的骚扰和严重暴力攻击,在此种情况下受害女子和其同伴抡起啤酒瓶还击完全可以理解,完全符合正当自卫原则。我想多数女子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情急之中都会拿起合适的工具进行还击。
女子自卫在一些人眼里竟然成了社会女,就活该!退一万步吧,就算是社会女,又怎么样呢?又可以被性骚扰,被侵犯?公民权就比常人要低一等?
完美受害人的强盗逻辑又来了,这种人常常站在强势加害者一方,如果加害方是权力时,更是如此。且不说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完美受害人,就算有,他们也丝毫不会同情受害者。他们信奉强权即真理,弱者有罪论?
唐山打人事件视频至少传到了二十多个国家,上了日本热搜,俄罗斯网民评论相当激烈......着实给国人丢脸:
对于当时现场为什么没有人见义勇为,国内网上主流观点为:
见义勇为没有什么好下场(比如南京彭宇案):赢了是斗殴还要陪医药费和坐牢,输了自己住院还是要贴医药费,残了就要连累家人一辈子。
歹徒凶神恶煞,人多势众,无差别攻击,自己和女伴安全无法保障,现场是一道无解题。
所以,当时现场,见义勇为行为完全不符合不现实。
当时室外那一桌的红头发29岁男子对现场录像17秒钟作为证据之后,示意同伴离开现场,他去远处报警。首先我要感谢他的正义之举。他大概是现场男性中最主动帮助受害者的人。他口述记录现场经过,对自己没有见义勇为感到内疚,救护车来之后他没勇气看望受伤女子,指选择从远处观望。他感觉自己做得不对,又觉得除了报警,实在没有任何其它方法。
后来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往东走了约500米才报警。说明他的时间、距离和方位感觉很差,其实他是往西北方向走了大约100米(约1分钟时间)左右。但他的判断能力不足,又严重高估了现场的危险性。
过了一个多星期,我还是难抑悲愤之情。这些天来,我一遍又一遍观看现场视频,试着站在现场每一个人的位置设身处地理解他们每一个人的行为。
我试着从多个角度深度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但又害怕被人指责挑起性别对立、境外女拳,上帝视角和吹牛充当硬汉。但是,实在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当时在场人员分四类:
店家:1女老板,1男厨师,2女服务员;
受害人一方:4女;
歹徒一方:7男2女,参与打人的为:4男,
室内其他顾客:8男2女,
室外其他顾客:3男5女(或6女)(参考黄发报案男的采访:我29岁,男,事发时就在那个烧烤店)
总计:19男16女(或17女),35人~36人
虽然施暴一方多人是黑社会的老手,但当晚发生事情并非黑社会有计划有预谋的,而是突发的偶然性事件。真正惹是生非是绿衣男,其它暴徒都是被动卷入的。
为什么整个现场三十五、六人竟然被绿衣男一人操控?
难道除了报警,真的没有任何其它方法吗?难道警察到来之前这段时间,我们要把受害女孩的生命完全交给歹徒任意处置吗?
毫无疑问,那帮歹徒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一眼就可以看出几个人是打群架的老手。
但我们要明白,黑社会的根本目的就一个字:钱。
早在上世纪九零年代,我在广东某经济特区“下海”打工,有一天下午三点钟左右在一家茶餐厅吃午饭时,由于午饭时间已过,餐厅只剩下我一个顾客。我快吃完饭时,餐厅一下子来了一二十人,要包场开会,领头的是一个高个子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但举手投足颇有第二代教父麦克的风范。
我准备离开,那位年轻人却非常礼貌对我表示歉意,并对我说不介意的话,可以留下喝茶。这样我就得以旁听他们的会议。
他们原来是个黑社会团伙,最年轻的小伙子竟然是他们的大哥,真正的大佬是澳门赌场的老板。小伙子原来在边防武警大队服役当班长,服役期间为大佬行过方便,被大佬看中,刚退伍没多久,成了大佬手下的主管。开会的重点内容,就是大哥给大家布置任务,大哥强调严禁在外面惹是生非;没有老板的任务,禁止私自打架,打私架的,老板不负医院费、误工费,不负责捞人,还要开除。
下面谈谈我的一些看法,不一定成熟,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这次唐山打人事件是完成老板布置的任务吗?显然不是,而是绿衣男临时惹是生非,骚扰女性不成恼羞成怒还对女性的暴力发泄事件。
所以这次是他们没有目的和任务的计划之外的行动
社会学鼻祖韦伯认为,人的社会行为分四类:目的理性行为、价值理性行为、遵从习俗的传统行为、受情感影响情绪行为。
绿衣男的行为显然属于情绪行为,他暴打女性的动因在于挽回他性骚扰被拒绝和女性自卫行为让他丢失的面子。
而他的同伙参与打人的是为了附和绿衣男的行为,以显示江湖义气。绿衣男应该属于这个群体内第一或第二有影响力的人物。
(二)这几个歹徒都是穷凶极恶吗?先看看他们有没有武器:枪,没有;刀,也没有。
只有啤酒瓶、碗碟和椅子。所以,还是处于“石器时代”的打斗,还没有进入冷兵器时代,更谈不上热兵器。
当时派出所竟然把案件列为“一般打架”。
但从歹徒不断用啤酒瓶猛砸受害女来看,歹徒把这类“石器”发挥到了极致。
(三)如果任由歹徒一直殴打折磨受害女,完全可能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那位红头发男报警时就说会出人命的。
(四)室内打人的有四名歹徒,店门前打人的只有三名歹徒(小巷内受害人惨叫,没有录像,打人情况不明)。如(一)所述,除了挑起事端的绿衣男是主动打人外,其他三人都是出于江湖义气被动出手打人的(当然这并不能减轻其罪责)。
所以,即使在施暴一方9人中,有施暴意愿的也只是少数人。只是碍于情面,开始8人中没有人坚定站出来反对绿衣男。红帽男一开始就在劝阻,但他只出了三五分(满分十分)力气,白衣男开始一直看手机,后半程大喊别打了,但力度都有限,没有有效阻止住绿衣男施暴。
(五)很多人说,那伙人禁止人们靠近,无差别攻击他人。无差别攻击是恐怖分子,显然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网民为什么感觉歹徒是无差别攻击呢?原因有下列五点:
①白衣长发女在马路边打电话回来后,看到同伴被打,上前劝阻绿衣男被绿衣男一拳打翻在地后脑狠狠地磕在台阶上。
她是用右上摸绿衣男后背试图阻止他继续打人而被绿衣男击打的。
②灰衣女孩上前扶起倒地的同伴长发白衣女时,被三号歹徒(白衣平头男,刘涛)掌掴未中。
③有一对男女顾客出店门离开时,被三号歹徒手指3秒钟,大意是不让靠近吧。
④施暴一方白衣女子(绿衣男的相好)上前阻拦拉扯绿衣男时,被三号歹徒误打。
⑤最后是二号歹徒(黑衣眼镜男)发现白衣长法女用手机打电话时,上前攻击她,她跑到了小巷子里。
但是,自始至终,歹徒有意攻击的是受害一方的四位女性。没有超出这个范畴。他们并非毫无理性的白痴,任意扩大攻击范围。
所以,歹徒无差别攻击一说是夸大了现场的危险性。
还有认为歹徒会攻击其他的劝阻者,也是想当然夸大了危险性。
(六)歹徒之所以得逞,就是因为根据他们的经验(算法),旁观者不敢上前。
所以正是好人的沉默,才成就了恶人的嚣张。
在某件事情上胆小怕事的人,本质上都是自身大脑算法的原因,其把该事情的危险系数设置得比较大。相反,胆大的人,则是把危险系数设置得太小。
(七)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价值取向问题。关于精致利己主义者,钱理群教授有深刻的论述。本人遇到问题,首先会想到,作为一个真正的地球村公民应该怎样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公民意识要求我们把受害人当做自己的亲人、朋友、同事和邻居。
当时现场35~36人,如果扩大到一百倍成了一个3500人的社区,扩大到一万倍成为一个35万人的区县,如果那种暴力场面同比例放大,无人见义勇为,那不是一场大浩劫吗?
所以说,现场围观者肯定出了问题,因为作为一个群体,其行为无法推广。
(八)就是放在秦汉时期,社会也无法接受这种情况。秦汉时期对百步之内见死不救就有严厉的处罚,法律鼓励见义勇为者,严惩麻木不仁见死不救者。
(九)作为现代世界公民,我们在现场应该怎么做?
现场歹徒并不是拿刀拿枪的恐怖分子和精神病人。所以并不需要紧急疏散现场人员。而是应该迅速把现场人员组织动员起来,其实几个眼神就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
①安排人员报警(可以离开现场),而且要让歹徒知道有人已经报警了,这就让他们能及时收手逃跑。
②劝阻歹徒,让其收手,劝阻方法举例:
方法一:劝说歹徒一方未出手或者已经收手的人用尽全力阻止绿衣歹徒继续施暴。也就是从敌人内部下手,建立统一战线,击败最顽固的敌人。游说鼓励他们把最疯狂的歹毒绿衣男死死抱住,告诉他们否则后果不可收拾,会连累他们所有人。其实他们大部分还是冷静明理的,只是碍于江湖情面,缺少阻止事态恶化的决心,只要有人推动一下,极大概率他们就会团结一致劝阻甚至死死抱住绿衣男。
方法二:直接对歹徒说:“兄弟们,不要再打了,今天你们吃饭,我请客”,“和气生财,打人两败俱伤”之类。
听你这么一说,歹徒极大概率会被你的气势震住。
毕竟对黑社会来说,他们的上帝只有一个:钱
方法三:如果你是长者,你可以对歹徒说:小兄弟,好了吧,还不住手,会出人命的,对我们所有人都没有好处。等等。
如果你同歹徒年龄差不多,你可以说:兄弟,算了吧,女孩子已经很惨了,我们爷们不跟娘们斗。
如果你是年轻小伙或姑娘可以说:大哥,你好厉害呀,很爷们,手下留情,不跟女斗……
这类同歹徒道近乎甚至恭维的话,虽然很恶心,但没办法,受害女孩子的生死已经掌握在歹徒手里,救人最要紧。
③当然,如果一人或几人武功超群,对歹徒们有压倒优势,可以喝令歹徒立即住手,否则让他们一个个人仰马翻。他们会知难而退,四处逃窜。天降侠客当然是最解气最过瘾的,当然概率极低。
劝阻歹徒住手,感觉好像不算是见义勇为,但起到的效果甚至比见义勇为好得多。这是最具智慧的方法,最大限度降低了暴力总量,不仅救了被害者及其家庭,也最大限度地挽救了施暴者,减轻了其罪行和对其家庭造成的痛苦。
另一方面,如果现场有几个人很有血性,但能力同歹徒们差不多,直接同歹徒冲突确实可能演变成“打群架”。
所以尽最大努力劝阻是最安全效果最佳的方法,最终双方都可能对你感激不尽。
所以,用尽一切办法劝阻歹徒收手是最安全有效的“见义勇为”
(十)当然,遇到受害人即刻面临生命危险时,最好要有人出来见义勇为保护受害人。
(十一)澳门真正的社会大哥实在看不下去,发声谴责唐山施暴者
看过电影《教父》的都会明白,黑社会成员打拼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家庭幸福,这就决定了参与黑社会同人生目标终究是一个悖论。
《教父》说过:“不抽空陪家人的男人,不是真正的男人”
在教父眼里,打女人的男人,无异于禽兽。
而唐山打人歹徒,没有任何合理目的暴打她人,而且是女人,可以说是黑社会也无法接受的人渣混混。
绿衣男,家有妻子,又带了一个相好(被白衣平头男误伤的那位女子),还要性骚扰受害女子,可以说是个极品人渣。
(十二)还有那位很害怕却很有同情心的被男朋友抱住的女性,她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离开现场后,她要打报警电话,被男朋友阻止,男朋友说肯定会有人打电话,她不听劝阻继续打报警电话。回家前,她还不放心,坚持要返回现场看到受害人上了救护车才放心离开。
视频中还可以看到,与这位女孩同桌的女伴在店内时想打报警电话貌似也被男伴和另一位男性摆手制止(2时41′20″)。
“有人管,不用我管”这个现象在心理学上是旁观者效应。因为现场人多,每个人感觉自己承担的责任份额很少,都认为“不管我的事”。如果旁观者只有一个人,那其会觉得责无旁贷。
还有就是从众心理,一般人网络购物都喜欢买销量大的商品,转发文章喜欢转10万+的,这就是从众心理,这会加大马太效应。人人袖手旁观,我也袖手旁观,这就是从众心理。
所以我们一定要克服旁观者效应和从众心理,每个人都要有舍我其谁的主人翁精神。
五六年前,上海陆家嘴,我去银行办事,银行的顾客进进出出。银行正大门外的马路边上躺着一醉汉,马路上汽车川流不息,醉汉处境非常危险。银行旁边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很多经纪人在人行道招徕顾客。我问房产经纪人,醉汉躺地上多久了,他们告诉我已经一个多小时了。我命令他们立即把醉汉抬到人行道,他们立即照办。随后我拨打110,几分钟后110到来后,我要求110把醉汉送回家。此时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马路对面走来几个人,原来是同醉汉一起喝酒的!
(十三)一个人如果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一般会多多少少克服一些从众心理和旁观者心理。为什么国内外网友对事件看法大相径庭?
如果随机的几十人都没有克服这两种心理,缺乏公民意识,夸大现场危险系数,缺乏机智和勇敢,那只能说明有很多深层次的问题,有待全社会重视和解决。
(全文5900字,感谢耐心阅读)
地球村公民占全喜
——2022年6月19日于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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